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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在连云港市燕尾港的码头上,数百名渔民满怀着丰收的期待,准备拉响汽笛扬帆出海。这里正是毛虾专项(特许)开捕仪式现场,一场别开生面的“守护海洋公益行”精准普法活动正在进行。
本次活动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海警局协办,灌南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受邀参加,10余名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今年是我们第二年拿到毛虾特许捕捞证,你别看它个头小,去年靠它挣到了翻修房子的钱。”灌南渔民仲君平在开捕仪式前告诉记者。从非法捕捞到特许捕捞,这样的变化得益于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2018年6月,渔民周某某等人因使用网眼小于35mm的多锚张网捕捞毛虾,违反东黄海地区海洋捕捞网目尺寸的规定,被认定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同年9月27日,该案移送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毛虾加工的虾皮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海产品之一,小小毛虾带动了当地万余人就业。“这个案件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乎万千渔民生计。如果‘虾皮网’被认为是禁用渔具,那么这些在黄海世代靠捕捞毛虾为生的渔民都会涉嫌犯罪。”办案检察官王瑞涛说。经大量调研,检察官发现,毛虾作业全年只能在6至7月和9至12月进行,且毛虾的捕捞生产范围小,不足一个渔区,渔获物中很少出现其他鱼类。
最终,2020年1月,灌南县检察院经多方调研后,认定“虾皮网”与禁用渔具存在明显区别,依法对该案监督撤案。同时,灌南县检察院开展类案分析研究,联合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多部门向农业农村部作专题报告,推动农业农村部出台规定,允许在连云港市海州湾部分海域对毛虾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2021年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将伏休期间毛虾专项捕捞许可扩大到江苏、山东、辽宁三个省。
“守护好这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还要防止有不法分子借机捕捞其他海洋渔业资源。”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表示。本次精准普法活动现场,灌南县检察院联合灌南县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渔港码头,对一起破坏海洋生态的非法捕捞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同时,海洋生态保护“巡洋舰”微信小程序发布,渔民可直接通过手机了解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并进行实时举报。
随着一声“开捕”令下,37艘渔船扬帆起航,开启了为期30天的捕捞作业。“多少年了,终于不用担惊受怕地出海了,去年因为禁渔期可以合法捕捞毛虾,我这条船盈利可观,船上的十几个工人收入也大幅增加。”渔民陈鉴实谈到去年收成时乐得合不拢嘴。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检察办案不再满足于案件捕了、诉了,而是能够‘多想一步,多走一步’,既彰显了公平正义,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全程参与此次普法活动的市人大代表、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