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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继去年争取县委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今年又配合人大制定《2021年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清单》,清单结合地方实际及部门职能,明确17家单位职责,细化44项工作任务,这是该县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又一制度保障。
公益诉讼有了专用账户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的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制度空白,比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得的公益损害赔偿资金如何处理?目前既没有专门的帐户,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也没有明确规定。”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徐立山在去年底召开的公益诉讼座谈会上提出。
为此,该院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设立公益诉讼资金专用赃户作为县财政局今年公益诉讼工作任务清单之一,建议内容被《清单》采纳。
任务下达后,该院主动与县财政局沟通会商,今年3月初,双方共同签署了《阜宁县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局在国库下设公益诉讼专门账户,用于收缴、保管公益损害赔偿资金,双方还就公益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支出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公益损害赔偿资金包括法院生效裁判、调解确定的赔偿款以及检察机关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所获取的赔偿款等。明确赔偿资金主要用于公共资源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后的修复,申请用款单位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赔偿资金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日前,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根据法院判决将森林资源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14966元、生态修复费用8043元缴至指定账户,至此该县公益诉讼专用账户有了第一笔资金。
“水晶泥”“起泡胶”等等,因其像动画模拟生物,又被称为“史莱姆”,是学生们眼中的网红玩具。
然而只需要多看两眼就能发现这些玩具绝大部分是“三无”产品,很有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涉及公益诉讼。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严锦梅意识到。经评估,该院立即组织调查,对县城校园周边26家商户进行走访,发现21家商户售卖此类玩具,既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也无厂址、生产日期,更无警示标志。经检验,这些玩具均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硼砂”,若使用不当容易引发儿童过敏、中毒等风险。对此,该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及时清理下架涉案玩具,同时还向县教育局送达了检察关注函。
办理一个案件不是目的,通过一起案件发现一类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才是公益诉讼的目的。“史莱姆”要下架,其他“三无”玩具也要清理。
结合《清单》关于加强工作联动的要求,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展打击“三无”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先后检查了16家商户,发现11家销售“三无”玩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9家商户作出责令整改处罚决定,并督促将“三无”玩具现场销毁,还对2家商户作出立案调查决定。
为使被查处的商户能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该院合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查处的商户集中开展训诫,承办检察官从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可能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责任等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参加训诫人员纷纷保证以后不再购买和销售“三无”玩具。
让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阜宁是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多达79处,是全省革命遗址存量最多的县之一。2020年,阜宁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保护红色遗存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就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红色遗存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
“这些案件整改效果怎么样?办案过程中检察建议是否一发了之?检察机关有没有跟踪到底?这些才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邱月娥表示。为确保任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成立督查组,分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
岁月静好,不忘先烈。根据《清单》任务安排,清明节前,该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保护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回头看”,并主动邀请督查组和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现场视察。
在北沙人民抗日纪念碑前,省人大代表王成女感慨:“北沙战斗是阜宁人民群众打响抗日的第一枪,当地老百姓自发修建了北沙人民抗日纪念碑,身为北沙人我倍感自豪。以前这里杂草丛生,今天看到纪念碑修葺一新,保护了烈士的尊严和荣誉,这就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所在。”
检察建议绝不能“一发了之”,更不能视回复为采纳、视回复为整改落实。“回头看”是检察建议落实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显现的最后检验。
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某战役纪念馆广场上建有篮球场、市民健身娱乐设备的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表示立即进行整改。对此,检察院也将持续跟踪到底,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获法院支持。目前,阜宁县委书记徐华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上批示,“县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且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希进一步强化履职,大胆创新,走出一条阜宁特色公益诉讼之路。”这既是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