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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21  11:20

  为打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近日,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多所学校周边的烟草零售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检查了各经营户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齐备、有无张贴“禁止向中小学生售烟”标语等。向经营户发放告知书与宣传资料,并告知了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零售店的烟草售卖许可证将不再予以延续,提醒经营户到期前尽早另选地址领取新证。

  

  最后,检查组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提醒经营户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对不确定年龄的要查看其身份证核实年龄。

  

  经教育宣传,经营户对校园周边禁烟的规定有了明确理解,纷纷表示,在今后经营中会小心谨慎,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此次检查是检察机关与烟草专卖职能部门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有力体现,有助于推动实现青少年健康成长“零触烟”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