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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苏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在前期走访群众、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的基础上,梳理排查司法办案、为民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确定5个“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点项目,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力促学习教育成果向工作成果转化。
开展“检企亲清”大走访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对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涉企案件进行实地走访,摸清企业现状、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建议,做好企业的法治帮手,形成“亲”“清”新型检企关系。
具体内容:
广开言路、问需于企。检察官与企业主管人员、企业员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全面了解企业的痛点、难点。目前,两级检察院已对相关民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共计205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对策建议66次,通过发放《企业意见采集卡》收集到相关企业建议50余条,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制定措施、送策入企。积极探索将企业刑事合规与企业犯罪预防相结合,出台《企业刑事合规从宽制度工作规程》,通过刑事从宽激励政策倒逼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并结合走访活动进行政策宣传,综合运用白皮书、典型案例、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等多种方式传递风险防范要点。目前,共发放宣传手册130余件,举办座谈会6次,着力助推企业实现合规合法经营。
持续监督、联合护企。对梳理总结形成的五大类意见形成清单并逐一解答,拓宽渠道,搭建“检企亲清”平台,联合工商联、商务局协商建立刑事合规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包含数据经营企业风险防范、标准操作流程、行为负面清单等内容的行业合规标准体系,坚持定期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标本兼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法治苏州·检律同行”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深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律师对全市两级院检察院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树立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具体内容:
强化宣传、扩大受众。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沟通联系,通过联席会、座谈会以及律师办案、业务办理,多维度、多层次强化检律互动,多渠道宣传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既有工作措施,提升影响力、辐射面、受众体,推动法律共同体深层次建设,惠及更多的律师和诉讼参与人。
信息赋能、数字化发展。全市推行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升级实现沪苏同城阅卷。集成优化功能,办案流程再造,打造诉讼服务综合“云平台”;向江浙沪皖拓展,融入“一网通办”,打造长三角网上案管“高铁线”,对外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健全机制、合力推进。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看守所、律协常态化联席机制,共同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质效提升。及时向上级反映建议,提请研究解决有关事项。
强化督促、持续跟进。制定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列明责任事项、明确责任部门、严格整改举措,实打实地加以改进,扎扎实实推动事项落地落实。强化内部督查,坚持持续跟进,盯住不放。
护航流动儿童“V计划”
立足苏州市情和检察职能,结合未检“V未来”品牌建设,从惩教结合、关爱升级、监护干预、场景预防、自护赋能五个切面逐步建立流动儿童司法保护体系。
具体内容:
惩教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流动儿童,加大附条件不起诉、帮教适用率,积极开展异地帮教。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
关爱升级。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联合相关部门在市级层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年底前各辖区建有14处“一站式”办案场所。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扩大涉案流动儿童无偿法律援助适用面。
监护干预。联合妇联加大对涉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强制亲职教育,探索适用“督促监护令”。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行为,积极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撤销监护人资格等。
场景预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宾馆等重点场所和网络沉迷、烟酒经营、违法招录童工等重点问题,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关注函等手段进行治理,优化生活环境。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加大社会宣传。
自护赋能。重点向民工子弟学校倾斜普法资源,暑假联合团市委开展“爱心暑托班”开班第一课,年底前实现辖区民工子弟学校送法、普法全覆盖。
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一键直达”云窗口
利用1-2年时间在全市检察机关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一键直达”云窗口,建设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的对外网络平台,确保检察环节的贫困对象“应救尽救”,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
具体内容:
以检察机关信访类案标准化办理工作指引为基础数据库,在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集检索查询、线上互动为一体的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网络平台,便于信访群众进行检索咨询、问答互动。
依托窗口贴近群众、沟通便利、信息灵敏的优势,强化检察机关主动救助意识,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推动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两级检察院每个年度均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结合“十四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结合“打造最美12309检察服务窗口”活动,在两年时间内(2021—2022)将“云窗口”建设为重要的品牌,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生态环境和食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开展专项检测和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
具体内容:
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苏州河道湖泊等水体进行快速检测,重点检测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水质参数;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果蔬、水产品、肉类等进行快速检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物质、是否重金属超标等;利用案件现场全息复刻(VR复刻)、无人机取证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整改、回访比对等环节,为公益保护有效勘查现场全貌、固定证据,辅助庭审。
根据检测结果,全面研判公益诉讼线索,对侵犯生态环境和食品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等问题,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深化源头防控,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