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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21  10:30

  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际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邀请律师参与刑事和解,成功促使2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钟楼区一小区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某发生口角,并殴打被害人王某某腰部及面部,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

  3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钟楼区一茶室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刘某某用拳头击打被害人张某某的脸部,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

  上述2起案件均为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有赔偿意愿,但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当事人遂向钟楼区检察院申请由检察机关主持和解。该院控申部门、案件承办人、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工作,多次联系双方协商。最终,在该院调解工作室,干警及人民调解员当面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情况,并由律师现场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消除当事人的顾虑,促成了和解协议的达成。上述2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犯罪嫌疑人一方当场履行赔付,并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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