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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21  10:41

  临近夏季,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频发。近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组织对一起不起诉非法狩猎案件进行回访,在该县五汛镇张圩村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狩猎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把送法下乡、延伸法律服务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中。

  案情回顾

  2019年,被不起诉人仇某训听说吃蟾蜍能治疗癌症,便让被不起诉人仇某余为其捕捉蟾蜍。后仇某余采用头灯照、手抓的方式,共计捕捉蟾蜍173只、青蛙6只,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所捕捉蟾蜍和青蛙分别为中华蟾蜍和黑斑蛙, 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2020年,射阳县检察院以仇某训、仇某余涉嫌非法狩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放置展板、派发宣传单、召开讲座等方式,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案件和农村地区常见的非法狩猎行为,用贴近生活、浅显易懂的语言,围绕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行为,为现场村民释法说理,告诫广大村民不能捕杀、购买、消费野生动物,更不能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