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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原来是一大片堆场,非法堆放着大量船舶废弃油桶和沙石,因为扬尘等原因还被列为南通市重点整治对象。经过治理,机油桶和沙石已全部清理完毕。”近日,当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长江边已关闭的南通某码头时,已不见运送废油桶和沙石的大卡车,只见江水荡漾,江水哗哗地拍打着岸边,而在去年的5月,这里可是另一番场景。
2020年5月,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长江水域多艘船舶非法停靠在南通某码头,将船舶上使用过的废油桶卖给码头上不具有资质的收购人员,同时倾倒生活垃圾。来到码头时,只见大量废油桶、沙石堆放其中,码头内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不得违法向内河水域排放污染物,而是应将污染物交由港口、码头、装卸站或者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南通某码头不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按规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船舶停靠于此,本身就违法。废油桶内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属于船舶危险废弃物,交由不具有资质的人员处置,又会给长江水域环境将带来极大的隐患。为此,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能的两家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码头经营管理,加强船舶污染物送交、处置、排放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化学品洗舱站的运行,开展长江水域船舶油污隐患联合综合整治,消除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内码头、船舶开展了船舶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共发放安全管理建议书11份,现场检查船舶344艘次,查处了船舶12种类型污染违法行为,对7艘船舶进行了行政处罚。上述案件中的南通某码头已关闭,辖区内其余21家码头已全部具备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废油桶等船舶危险废弃物已由有资质公司集中接收后予以处理,中化南通洗舱站也投入了运行。
“如果不按要求处理船舶上的污染物,那一艘船就是一座‘移动的污染源’,长江水域这么多船,将会给我们的母亲河带来多大的危害啊!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建立起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让我们的长江水更清澈、更透亮。”承办检察官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