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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2021  10:4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也将在中国召开。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特殊的背景下,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再次引发世人关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中国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推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部门各地区“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

事实上,自1992年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后,我国就在不断地完善与生物多样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据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天宝介绍,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被提上更为重要日程,生物多样性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这一阶段,我国出台并且修订的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50余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得到立法、司法确认。

更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国家之一

生物多样性构建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公开资料显示,全球有超过30亿人的生计依赖于海洋和沿海的生物多样性,超过16亿人依靠森林和非木材林产品谋生。全球GDP问题的一半以上依赖自然及衍生产品和服务,总额超过44亿元。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介绍,目前,我国拥有高等植物3.6万多种,其中,裸子植物种类数排名全球第一;脊椎动物7300多种,占世界脊椎动物总种数的11%,其中,哺乳动物700种,特有率居世界首位。此外,我国还是水稻、大豆等重要农作物的起源地,也是野生和栽培果树的主要起源中心。

以植物为例,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任海说,目前,我国拥有高等植物种类约35,000种,占全球高等植物总数的10%,居世界第三位。同时,中国还是世界栽培植物的四大起源中心之一,是园林花卉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被誉为“世界园林之母”。

随着世界人口增长和人类经济活动的扩张,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黄润秋指出,当前,全球生物多样性普遍受威胁的形势还在持续恶化。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也同样面临严峻挑战。

近年来,受栖息地丧失、生境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受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评估的34450种高等植物中,受威胁特种共计3767种,占比10.9%,其中,裸子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59%。4357种脊椎动物中,受威胁特种共计932种,占比21.4%,两栖动物受威胁比例更是高达43.1%。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为解决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危机,1988年,联合国环境署开始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获得通过并开放签署。同一年,我国宣布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成为世界上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加入公约后,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黄润秋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系统部署,并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我国首先建议了生物多样性协调机制。2011年,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任主任,23个国务院部门组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国生物多样性工作。同时,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计划。2010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未来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自2015年起,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对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观测,调查记录超过210万条,不断跟踪评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执行进展。

此外,我国还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其中,《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年)通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形成生态保护总体格局,并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水土保持、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等相关规划和计划中进一步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措施。

2020年6月,我国发布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提出未来十五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目标。

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刘燕介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自发布以来,中国提出的30个优先行动中,政策制定、完善法律、纳入规划、可持续利用等20个行动有很大进展,推动了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水和环境卫生、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气候变化、保护陆地生态系统等10个目标取得良好进展。

我国持续加大对破坏及危害生物多样性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完成了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全覆盖,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打击。

据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介绍,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组织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2021-2030年)》,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编制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状况公报(2020年)》。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仍在完善中

不断完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无疑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重要的一环。

在秦天宝看来,我国自1992年加入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后,实行以内促外的履约策略,通过不断完善国内生物多样性法制的方式,提高中国履约能力,推动中国履约实现“追随者——重要参与者——积极贡献者”的角色演变。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经济飞速发展,中国面对更为强烈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承担国际环境责任,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许。在法律层面所做出的调试和改变,展现出中国已经转变成正面主动的积极态度。”秦天宝说,这个时期生物多样性立法主要集中于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两个领域。其中,2006年实施的畜牧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提及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法律。秦天宝表示,这些专门立法使得各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法可依,为建立生物多样性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今年4月15日,生物安全法开始实施,而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也在加快制定之中。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生物安全、外来物种入侵、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就地保育等方面将实现立法突破。秦天宝说,2019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发布,成为中国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在政策方面,我国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发布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等政策措施,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今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中国云南昆明召开。黄润秋指出,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中国在加快推动相关立法的同时,将扎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