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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检察官,怡怡和小博已经安全抵达讷河,民政部门已将姐弟俩妥善安置在福利院,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五一节前夕,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张涛接到了黑龙江省讷河市检察院同行的电话。
2020年12月8日,一起普通的寻衅滋事案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吕某从事高利放贷生意,多次采用喷油漆、贴大字报等手段催债。
承办检察官在查阅卷宗、讯问后发现,根据吕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适宜建议缓刑,而一旦被判实刑,与吕某共同生活的两个未成年子女该如何妥善安置,这成了检察官必须考虑的心事。
为及时解决两名未成年人照料问题,检察官联合办案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后了解到,吕某的女儿12岁,上小学四年级,儿子8岁,尚未入学,目前均跟吕某生活。孩子的母亲与吕某分手后回了自己老家,目前已重组家庭,经联系也拒不露面。吕某父母双亡,在老家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均表示无法帮助抚养。
“这下,他们该如何生活呢?”经与法院承办人沟通,了解到法院采纳不适用缓刑的意见,江阴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启动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将线索移送给未成年人检察部和控告申诉部门,凝聚检察合力开展综合救助帮扶工作,妥善安置他们。
两个孩子的父亲服刑在押,母亲拒不抚养,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江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综合考虑吕某家庭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江阴市民政局,建议民政局妥善处理安置。经与讷河市民政局取得联系,讷河市民政局同意接收这两名未成年人。
最终,江阴市法院综合考虑吕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吕某表示服判。当吕某得知两名孩子的后续安置情况后,他当庭表示了感谢。
4月26日,姐弟俩在检察官、民政局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法官的护送下,来到常州办理前往讷河市的交接手续,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车。经过前期的调查、审核、申请,江阴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还为两人办理了司法救助手续。
为了确保姐弟俩之后的学习、生活等基本权益保障,江阴市检察院将具体情况通报给讷河市检察院,建议跟进监督姐弟俩在当地的民事权益保护、社会福利政策落实、义务教学入学等情况。针对吕某妻子拒不履行抚养之责的情况,该院也一并将线索移送给了讷河市检察院。
江阴市检察院专委魏宏溥介绍,2020年3月,该院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截至目前,该院共发现并移送未成年人保护线索8条,为多名未成年人争取了最大的综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