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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21  10:00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社保基金利息损失近170万元。近日,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程到该院赠送写有“护民生资金保基金安全”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有效维护公共利益。

  事情要从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说起。原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统部部长程某在任职期间,未按照规定及时将社保基金收入户的社保基金划转至财政专户,导致这些社保基金不能按照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造成社保基金利息损失计1200万余元。2019年8月,程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初,新吴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尽管市社保中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经对部分社保基金利息损失进行了追缴,但仍有近170万元利息损失未能追回。

  社保基金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其利息系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保基金的范围,关系到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了社保就有了定心丸。社保基金等于是‘养老钱’‘救命钱’,一分都不能少。”新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军说。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调查取证。该院认为,市社保中心没有穷尽救济途径,未能将社保基金损失全部挽回,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于2月9日向市社保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社保基金利息损失问题进行跟进处理。

  在办案的同时,该院组织市社保中心及涉案单位召开诉前磋商会议,了解、分析未能及时追回损失的原因及困难,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最终达成共识:由涉案单位某银行无锡分行对该部分利息损失进行补增,以此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此外,检察官还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与会方加强防控,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排查整改。

  市社保中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启动追讨程序,于2021年4月6日将补息资金全部追回并划入市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该中心还以此案为切入点,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结算以及相关机制,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