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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21  10:20

  “检察院不仅帮我们企业挽回了损失,同时给了当事人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我们企业来说,这也是一次很好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去年底,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某企业务工的李某趁隙盗窃库存的电缆,价值1万余元。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经姜堰区检察院刑事和解调处,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退赃赔偿,得到了企业谅解。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李某从轻判决并适用缓刑。

  2020年9月,姜堰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室”暨姜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姜堰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作为该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一环,截至2021年3月,该院“刑事和解室”先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3件,助力追赃退赔达60万余元,刑事和解工作成效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

  “刑事和解室”成立后,姜堰区检察院坚持实质化运转,特别是从老干部支部党员中选聘具有多年办案经验,政治素质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警担任人民调解员,工作日坚持一线轮值接待群众,受理当事人诉求。结合“青蓝结对”工程,有针对性地安排年轻干警参与群众接访、矛盾调处等相关工作,让年轻同志增进群众观念,在一线受锻炼,长才干。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常设“刑事和解”岗,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案件时,对可能适用刑事和解的相关案件进行初筛,并将相关线索一并移送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对双方有达成调解意愿的情形,及时填写《委托告知函》,通过刑事和解室组织实施和解程序。去年以来,姜堰区检察院进入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的达91%以上,有效促进检察环节“案—件比”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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