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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20  10:13

“检察院真心帮扶,民政局、扶贫办、残联、慈善总会也出谋划策持续关注,我们村这个“贫困老大难”脱贫有望了”。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对刚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时,罗圩乡郭庄村村干部感慨道。

村干部口中的“贫困老大难”说的是朱鸿明。朱鸿明有腿疾,妻子、儿子、儿媳都是智力残疾人,唯一的孙子还在上小学,一家5口靠种地的微薄收入和残疾补助勉强度日。

2016年9月,朱鸿明骑着摩托车带着家属看病途中,被驾驶无保险三轮车的同乡村民吴世勇撞伤,医药费等花去6万多元。由于吴世勇也是靠打零工过活,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判决胜诉的朱鸿明没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拿到赔偿。万般无奈之下,朱鸿明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法院执行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经调查,朱鸿明一家4人伤残又因案致贫的遭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遂依职权告知朱鸿明提出救助事宜,并迅速启动“1+N综合施策”联合救助工作机制。

2020年11月6日,该院邀请区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扶贫办、残联、慈善总会、村组干部联合对朱鸿明的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公开听证。经过评议,一致同意对朱鸿明发放救助金5000元。结合朱鸿明的诉求,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商救助方案:残联表示尽快给朱鸿明符合条件的家人办理残疾证件;民政部门承诺将按规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村委会提出给他提供管护道路的公益性岗位。

据了解,“1+N综合施策”工作机制是在检察院的联系下,教育支持、医疗救治、就业信息、心理咨询等社会救助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施策进行帮扶的综合性机制。通过这项机制,检察机关结合案情以司法救助为抓手,链接不同的社会化救助“朋友圈”,在办案服务脱贫攻坚方面,精准滴灌、靶向发力。2020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各项司法救助21件,发放救助金22万余元,帮助脱贫15人。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