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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从全国3180个县、区级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广陵区检察院积极学习领会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三提升一争创”工作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积极探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更优质量发展新路径。连续五年位列扬州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核第一档次,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头条号20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检察工作多次获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长江流域保护公益诉讼做法被最高检简报转发。
一片丹心护航大局,持之以恒提升贡献率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广陵区检察院以“咬定青山”的决心和意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党委有号召、检察有行动、保障有成效”,使检察工作既为广检争光,又为广陵添彩。
作为全市集中管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城区院,积极护航“创新驱动”战略,主要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办理的胡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件入选全国扫黄打非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四个“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组”。自行补充侦查的一诈骗案成功获法院跨刑档判决支持。依托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小雨伞”未检工作室,升级打造区域性未成年人一体化办案中心。
大力助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质量效率双提升。广陵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健全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立完善案件通报、信息共享、共建普法平台等10余条举措。制作复工复产防疫口袋书,捐赠防疫物资,为复工复产和学校开学提供精准服务。
推动区委办、政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针对大运河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全方位绘制“运河保护地图”。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全力参与辖区疫苗保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督等工作。该院办理的广进船业非法占用长江湿地公益诉讼案得到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江苏检察2019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谢馥春周围环境整改到位,“古城名片”重新焕发光彩。
一腔热血服务百姓,久久为功提升公信力
维护百姓利益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服务百姓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热心解难,尽心服务,做到百姓疾苦心永挂,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
广陵区检察院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做到在手案件全部清零。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设意见》。办理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某涉拆迁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具体做法被《省院情况反映》刊发。
开展食药领域专项监督,办理的“铝包子”系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立案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全力守好百姓的“钱袋子”,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批捕非法集资案件,做到“不该抓的一个不动,该抓的一个不漏”。立足职能深化法治扶贫,结对帮扶镇村社区,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及时向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近五年内,开展司法救助82件98人,发放救助金48.1万元,用检察温度温暖困难群众,传递司法关怀。
一片赤诚建设队伍,日积月累提升获得感
为了让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检察事业培育更多的领军人才,广陵区检察院努力炼就一双慧眼,挖掘队伍中的千里马,优化人才梯队,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以上示下、率先示范,全面营造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氛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请示备案机制。领导班子充分利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全面深入沟通交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将各项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协调机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推进有部署。探索“四网同建”,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坚持党组抓总、党总支抓党建、大部负责人抓三类人员日常管理、青工委抓青年梯队。
结合青年干警占比63%的情况,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搭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快车道”。实施“青年+平台”工程,选树青年干警成为“班干部”。通过选聘资深检察官担任青年干警导师,采用“一对一”和“手把手”的方式,以检察业务和履职能力为重点,积极打造“青年检察官实务大讲堂大赛”“刑检论坛”等练兵平台。近年来,多名青年干警获“省院个人三等功”“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