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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20 12:4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顾建华(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顾建华利用担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顾建华退休后,利用其曾担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执行方面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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