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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画溪花浪’美景重现了!”8月17日,看到专程前来回访画溪桥维护管理的检察官,村民老王用手指了指沿街风景,高兴地与检察官拉起了家常。
5月份以来,宜兴市连遭暴雨侵袭。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画溪桥却稳稳地扎在河中,安然如故,这与去年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密不可分。
画溪桥位于宜兴市丁蜀镇汤渡村,始建于清代,康熙44年易木为石,距今315年,是宜兴现存的三座三孔石拱桥之一。历史上的画溪桥沿河风景秀丽,春暖花开时水光花影,称“画溪花浪”,是宜兴古十景之一。
2019年8月,当地文物保护志愿者、汤渡村村民多次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画溪桥荒草萋萋,桥堍被堆放大量木材、建筑废料,气味难闻,影响了村民正常生活,却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
宜兴市检察院在公益 “随手拍”平台得知线索后,迅速组织干警赴画溪桥勘查核实,发现画溪桥不仅标志碑缺失,东南侧桥体护栏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桥堍两侧堆满了废弃的木材杂物、塑料垃圾,遇有高温极易引发火灾。
该院采取无人机航拍技术收集现场证据后,便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画溪桥属于文管部门监督管理,具体维护却归属地政府。该院迅速展开公益诉讼线索评估研判,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文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并督促乡镇尽快修缮古桥。
2019年10月,文管部门和丁蜀镇经沟通协商,共同制定了《画溪桥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并邀请市文物保护专家对画溪桥修缮维护等难点问题跟踪监督,精细指导。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古桥修缮维护保持了原结构的稳定性、文物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且桥堍杂物全部清理干净,护栏也修葺一新,丁蜀镇还制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将其伫立在古桥旁。
画溪桥的境遇是否在其他文物保护上也存在?宜兴市检察院专项开展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行动,“地毯式”走访全市18个镇区,摸排、勘查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7条,确认全国重点文物西溪遗址、真武殿窑群在内的26个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不同程度刻画、涂污、违建、拆毁、说明碑缺失等破坏,其中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不精细是原因之一。
为此,宜兴市检察院遂向14个乡镇政府、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街道办事处及宜兴市相关职能部门共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直接促成了宜兴市文物保护检察建议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宜兴市检察院受邀参加并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提出了“提高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合力、引入市场机制”等管理建议得到赞同,来自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宜兴各乡镇、园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当场表态将全力整改存在问题。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地毯式’摸排、跟踪回访等方式,打通了文物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我们将和检察机关一起,为守护宜兴文物资源,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名片努力。”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许夕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