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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20 10:13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某天,海安汽车站来了一名男子,敲出租车司机车窗,却不上车,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该男子是在购买出租车发票用来报销,海安几名出租车司机就碰到这种情况。
出租车司机刘某正好在车站候车处等候客人时,该男子敲他车窗,要以高价收购刘某多余的出租车发票。刘某心想,反正有多余发票,留着没用,卖了还能赚点小钱,就给了该男子5卷发票,收了他30元钱。后来刘某将这个“好消息”分享到出租车司机的微信群里,结果却有人说卖发票是违法的,刘某大惊失色,立刻报警,并且沿路寻找该男子,最终在路边发现该男子,将该男子控制在其出租车内,直到民警到达现场。
与此同时,该男子还已向童某、黄某等出租车司机购买了发票,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依法传唤了童某、黄某,刘某也得知自己果然触犯了法律,会受到处罚。该案不久后,移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刘某虽有违法行为,但主动报警,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7月20日,海安法院判处童某、黄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并分别判处罚金一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的规定,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发票,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切莫为了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得不偿失。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2.07.202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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