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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9时,被公安部列为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10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之一的江苏如东县特大“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如东县看守所内开庭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涉案及办案人员健康安全,法庭设置在看守所内,在严格隔离与防护状态下开庭。)
本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江苏省如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姜光程说,本案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苦心经营,最终成功破获。南通、如东两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多名,查获被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数千万条。嫌疑人、被害人也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因为本案泄密信息数量巨大,波及面广,本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此次,这些犯罪嫌疑人售卖的主要是银行开户、手机注册等方面的数据,查询属实,极易被诈骗等犯罪团伙利用,潜在危害大。”网络安全技术专家、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许平楠说。
据如东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宗晓丽介绍,本案由如东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如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指定办案组认真审查、快速办理,通过办案组认真细致地工作,9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0年6月10日,如东县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王朝辉、林大伟、贺强、鲍刚、钟和平、张志、肖峰、费力伟、陈忠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本案9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及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暗网”已成为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集散地
宗晓丽介绍,本案中9名被告人就是通过“暗网”来实施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的。所谓“暗网”,是利用加密传输、P2P对等网络等,为用户提供匿名互联网信息访问的一类技术手段。“暗网”的最大特点是经过加密处理,普通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无法进入,且使用比特币作为交易货币,很难追查到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和所处位置,这种技术最近越来越受到互联网犯罪分子的青睐。当前,“暗网”俨然已成为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集散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二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百罪之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泛滥,由此滋生了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盗刷信用卡、非法讨债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
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令人警惕的是,在“暗网”里,某些违法行为已不只是倒卖信息这种事,甚至贩卖枪支、毒品,走私人口,都有发生。据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张建介绍,“买家有庞大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这一网络黑产的发展。”可以想见,这起案件,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据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大多数买家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目的还是将这些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各类广告的精准投放和业务推广,同时又继续通过“暗网”交易平台出售自己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由于部分嫌疑人作案手段高超,作案方式多样,反侦查能力强,犯罪的源头很难准确锁定。
比如,本案被告人之一贺强就通过“暗网”购买大量公民信息,并倒卖牟利,单笔获利高达35万元人民币。期间他与上家交易均采用特殊软件及比特币结算。
据如东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涉及到公民个人的隐私,也涉及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在个人信息交换或倒卖的过程中如果将信息泄露给别有用心的人,无形中会成为一种潜在的社会危险。因此,务必切实提高信息保护意识,这是杜绝个人信息泄露的一个重要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打击侵犯公民信息的犯罪行为,不只是公检法的事情,政府、网信部门等各个部门,都要携起手来,增强协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全面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思路,科学办案,加强打击力度、提升办案效率,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信息和财产安全。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次庭审于7月15日上午9时开始,中午11时20分结束,共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9名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给出二年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庭上,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真诚悔罪,愿意承担刑事责任,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
本案将择日宣判。(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