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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泗阳县检察院未检部门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一年365天几乎每天都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接触,办理各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校园中的他们,本应书香为伴、阳光相随,然而却总有偷盗、殴打等阴霾笼罩着他们。
近期,我们结合本院案件受理及公安接处警情况,发现未成年人进入社区通过拉车门实施盗窃的案件多发,遂于7月10日联合公安、妇联、司法社工共同对类案中4名涉罚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本以为是常态化的一次训诫活动,却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让我前所未有的认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4名被训诫对象有3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另有1人未达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年龄。训诫活动开始前,3个大孩子在家长的陪伴下陆续走进训诫室,随后公安民警带着一个矮小的孩子走了进来。孩子目测升高不到一米三,看起来也只有8、9岁,其身后跟着的是一个佝偻着身子,腿脚不便的中年男人。我止不住心里的疑问,向公安民警核实了一下情况:“这个孩子几岁?”
“11岁了。”该案的承办民警回答道。
也就是这个孩子,看到父亲上下楼梯不方便的时候充当着父亲拐杖,照顾爸爸,肩膀被撑红了,一声没吭。这是个孝顺的孩子,本应坐着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诵读经史子集。是什么让他偏离轨道?结合民警对其家庭情况的介绍,我初步判断家境困难、缺乏有效监管、法律意识淡薄是他误入歧途的最重要原因。
训诫仪式正式开始后,针对每个孩子及家庭不同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依次对孩子和家长进行了训诫。
检察官:“没有任何人天生就是坏孩子,也没有人天生愿意成为坏孩子,孩子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色彩有父母去渲染,长成什么样,关键看父母给了怎样的教育。”
民警寄语:“在办案时,我发现你们本质并不坏,你们有想要改过自新的想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希望你们能珍惜机会,以后好好学习生活。”
社工老师:“现在请各位孩子和家长面对面坐着,牵起对方的手,眼睛看着对方······”社工老师让孩子们观察父母这么多年的容颜变化,引导孩子说出对父母想说的话,让家长去回想孩子成长过程中美好的记忆,通过语言肯定孩子身上存在的闪光点。
“你以后还犯不犯错了!”那位腿脚不便的父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为11岁的儿子整理口罩。孩子的口罩此前一直戴着,这位父亲的动作让我感受到了他的紧张,他的不善言辞,他的期待,他的爱。
“不犯了,你别哭。”这个小男孩右手拿起纸巾为父亲擦拭眼泪,左手轻轻的触摸着父亲的脸。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当你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能陪伴在你身边,守护你回归正途的,是父母。爱他,感谢他,就给他一个拥抱。孩子,站起来,给父亲一个拥抱!”社工柔声道。在社工老师的引导下,孩子们鼓起勇气,纷纷走上前拥抱自己的父母。在这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说的再多,都比不上爸爸妈妈的一个眼神、一句肯定,哪怕是一句充满心疼的责备。打击犯罪纵然是我们的天职,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亦是我们的心愿所在。通过训诫和亲职教育,我希望每一个父母都能好好爱护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家庭的错位影响孩子的人生。
训诫活动结束后,我们针对这个案件被害人疏忽锁车门的情况还联合公安一同进社区开展防盗等普法活动。一位民警走到我们身边笑着说:“以前我们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都不太理解,今天参与活动感触特别深。这些孩子值得被耐心对待,虽然帮教工作费时费力,但坚持下去却很有意义!”
小时候,我们会天真地看着父母,爱的言语箩筐抖;长大了,我们似乎失去了表达的勇气,甚至连对视都已经不敢。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3个大男孩牵着父母的手,从开始时没有勇气直视父母那殷切的眼神、苍老的面容,到颤抖着双肩帮父母擦去眼泪,男儿有泪也轻弹。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和教育,也许最初并不能被他人理解和支持。但每一个未检人通过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身边的他们,使他们也慢慢加入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队伍中,一同用微光照亮孩子的未来。沐浴在幸福的晨光中,眺望着未知的岁月,我们希冀每个人向阳而生,越发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