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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依托江苏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开展失依儿童(因发生刑事案件而失去父母照顾的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三年来,及时对辖区困境儿童、事实孤儿情况摸排了解,形成失依儿童数据库,建立失依儿童档案台账,累计救助失依儿童50余人,开展提供生活、心理、教育帮扶活动200余次;率先在常州地区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监督线索排查,摸排变更监护权线索8件,宣告失踪线索7件,办理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突出实效,施行个性化救助
小雨(化名)是金坛检察院持续救助的一名失依儿童,2014年她因父亲遇害、家境贫困,一度产生了辍学的想法,检察官针对小雨的实际情况,在物质、教育、心理等方面连续三年开展个性化帮扶,最终小雨顺利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和喜爱的动画专业。
多年来,金坛检察院精准把握失依儿童不同类型的个体差异性,注重从“同质化”救助向“个性化”救助转变,量体裁衣、因人施策,努力实现不同困境情况有不同救助方案,不同年龄阶段实施不同救助计划,不同失依儿童有不同救助目标,真正让困境中的失依儿童有所依、有所医、有所教、有所乐。截至目前,累计为23名失依儿童制定个体化救助方案,先后为12名失依儿童调整帮扶计划,20名失依儿童在针对性救助中走出了困境。
拓宽渠道,施行多元化救助
七岁的小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想去监狱看看她的爸爸。小云母亲突然去世,她父亲又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入狱,当时年仅四岁的小云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几经周折,检察官找到了小云的姑姑抚养孩子,与民政、教育部门沟通申请救助金,安排到幼儿园免费入学。检察官们为实现小云的愿望,多方联系协调,终于让孩子去监狱看望时刻想念的爸爸。
金坛检察院紧密结合失依儿童救助的特点,突出问需、问急、问策和问效相结合,联合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建立物质资助、监护救助、教育帮扶、心理护航、医疗保障、亲情守望、回报社会等七项多元救助方式,向全社会倡导关心关爱失依儿童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累计为30余名失依儿童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为8名失依儿童实施监护救助,为10名失依儿童减免学费,提供心理疏导、课业辅导50余人次。
规范程序,施行制度化救助
在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设计和运行上下功夫,金坛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开展失依儿童救助工作的决定》《关于成立失依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坛区检察院失依儿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涵盖工作原则、目标责任、救助内容、档案管理、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在内的失依儿童救助工作制度。
加强标准量化救助,金坛检察院对线索来源、走访调查、救助登记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失依(困境)儿童救助细则》,实行失依儿童困境分级管理、救助标准量化执行,确保了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民事维权,施行监督化救助
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金坛检察院注重保障失依儿童民事合法权益,为监护缺失的失依儿童提供法律帮助。
金坛检察院办理了常州首例支持变更监护权案件,通过释法说理、走访调查、核实证据、申请法律援助等工作,支持失依儿童路路(化名)的外祖母向区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起诉。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搜集的十余份证据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路路的监护人变更为其外祖母。
该案的成功办理开启了常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以“民事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为抓手,填补父母监护缺失的事实空白,以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追索抚养费、宣告失踪、推进行政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方式,以程序性的规范,指导涉未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合法权益保护。
多方合作,施行项目化救助
完善失依儿童救助社会参与机制,金坛检察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条龙”的全方位帮扶救助新格局。改变过去失依儿童救助“单兵作战”的状态,与区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团委等十家职能单位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了关爱失依儿童的工作合力。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创投项目建设,金坛检察院先后在江苏省志愿者服务展示交流会项目、常州市第六届公益创投大赛、金坛区“金沙杯”公益创投大赛等五项创投项目中荣获奖项,赢得了社会各界参与失依儿童关爱救助的共鸣。加强协作共赢,积极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先后开展公益法治夏令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帮助困境儿童重塑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