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7.06.2020  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新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领域的法律空白,给社区正工作带来了法律遵循,同时也对该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6月18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莉受邀赴高港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授课。

  王莉以“从社区矫正的发展变化谈执法风险”为题,从社区矫正的发展变化、社区矫正对象履行的义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关规定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务犯罪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社区矫正对象履行的义务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矫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开展检察监督的重点,王莉主任对社矫人员履行的义务作了全面的介绍。

  2019年12月30日新的刑诉规则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监督的方式和流程,执法理念的变化也带来了检察监督理念的转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未尽到监管职责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时有发生,王莉主任从3个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和主要原因,重申“用权需谨慎、执法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为相关责任人员敲响了警钟。

  授课结束后,王莉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互动,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内容详实细致,很有针对性,对个人是一种警醒,明确了自我责任,同时也对新法实施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明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