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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们公司又给外市几家基层卫生院安装了远程诊断平台,就是想跟你说一声,我一定会好好回报社会的。”6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焦新艳收到了被不起诉人王某带来的喜讯。
事情要从年初说起,1月4日晚上,王某谈完生意后回家,喝了不少酒的他用钥匙无故把某小区停车场上将两辆汽车划坏,经鉴定,两辆车的损失合计8000余元。5月7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通过认真审查卷宗及相关材料后,承办人认为王某酒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对王某进行审讯后,承办人了解到,王某是一家主攻互联网医疗的民营企业法人,该公司拥有员工10余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时缴纳各项税费,还免费搭建了远程诊断平台,覆盖了连云港市约70%的县区卫生院,使得基层百姓在家门口的卫生院就可以享受到市级医院的诊断,方便了广大基层百姓。“起诉还是不起诉?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从社会矛盾化解、保障和促进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是办案人员必须考量的问题。”承办检察官焦新艳说。从客观上来讲,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但起诉之后,这一个企业,十几个员工和他们背后的家庭需要面对沉重的打击,甚至这个企业所负责的一些项目将就此终止。
承办人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秉持着依法审慎的原则,多次实地走访该民企企业,察看该企业规模、经营模式,和企业员工进行座谈,了解到王某平时一贯良好,在疫情防控期间,该企业还紧急复工,保障了连云港市各医院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营,积极为当地卫健委采购了呼吸机、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又向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州区卫健委等单位捐赠84消毒液1000公斤、医用口罩300个。
考虑到王某在案发前无任何前科劣迹,案发后便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了谅解。最终,海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省市院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合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于5月29日对王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