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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个话题——看贾汪检察如何做好“河湖卫士”
“检察长”作为治理河湖有效机制中与“河湖长”比肩的“卫士”之一,责大任重,但却不畏惧、不懈怠,争“有位”、做“有为”、树“有威”。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即是如此:检察公益诉讼就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职能部门强化法治观念、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治理力度。将视角重新投射到“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上,贾汪检察打出“检察长”的好牌。
记一天行程——窥贾汪检察在河湖治理中如何“有为”
近日,贾汪区区级“河湖长”区委姜明副书记、区级“检察长”,会同镇级“河湖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一起巡查老不牢河、雷古山水库。巡河结束后,区镇两级“河湖长”、区级“检察长”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就巡河查访、开展“两违三乱”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管控、落实责任清单等内容,召开了会议。“河湖长”姜明副书记表示,开展河湖工作要加强与“检察长”机制的衔接、配合,继续攻坚克难,推进“河湖长+检察长”从“巡”到“治”,从“有实”到“有为”的发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愿景,擦亮“山水贾汪”的名片。
会上,河湖“检察长”表态:区检察院将继续跟随区委的正确领导,落实决策部署,主动作为,通过队伍强起来,带动监督严起来,实现生活靓起来。通过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把河湖检察长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的工作“硬起来”,为更好服务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在工作态势上坚持“全域、立体、常态”的原则,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上坚持“打击与修复同步、办案与公益统一、预防与惩治并重”,通过“强联络、强共享、强协作、强衔接、强履职、强宣传”等手段,借鉴推广圆桌会议和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机制,凝聚公益合力,守护一河碧水。
蹭一波热度——见“河湖长检察长”再现最高检工作报告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被审议通过,也被广大群众热议。作为检察人,这当然也是我们不得不学的功课。这一学,发现“河湖长+检察长又被点名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抛开这个充满思辨的观点,发现人类对河流问题的思考从未停止过,而河流问题的“热”在这更为明显,连续几年都流进了最高检的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19年检察工作中,提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创新协作机制,在守护江河湖海,促进长治久清方面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其中被点名的机制就包括“河湖长+检察长”。报告还指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这不仅是对公益诉讼提出的要求,也是设立“河湖长+检察长”制度的初衷,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应该遵循的理念。看吧,检察长牵手河湖长,河湖从此有了双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