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06.06.2020 09:0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6月5日发布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6.06.2020 09:00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