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30.05.2020 10:4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郁琼源、申铖)记者29日获悉,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延至今年年底。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文来源: 检察院
30.05.2020 10:40
吉兰芳:守护万家灯火
工作中的吉兰芳
吉兰芳(右二)走进江苏省金湖检察院
有零钱为啥偏用百元新钞买菜 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以客观证据链锁定“零口供”使用假币案
经济犯罪检察办案组的检察官就该案办理情况进行会商。检察院
1-4月江苏新获批上市新药84个
1-4月江苏新获批上市新药84个 继续位居全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