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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检察长主持的案件听证会,公开审查一件聋哑人涉嫌盗窃罪拟不起诉案,当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代表评议意见,增强不起诉案件的司法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先后到某鱼塘盗窃作案三次,窃得电视机1台、地笼2个、螃蟹15斤,后将螃蟹售卖,非法获利350元。经鉴定,被盗电视机价值30元,被盗地笼价值40元。黄某将上述地笼放在河中捕鱼时被被害人识别并自行取回,被盗电视机及350元违法所得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
该案是泗洪县检察院首次对聋哑人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为保障黄某的合法权益,该院邀请手语翻译人员全程为其进行翻译,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会前,该院充分做好公开听证准备工作。一方面,该院检察长组织刑检、控申、办公室等部门就听证代表邀请、听证流程设置、警力安全保障等问题进行研究,详细制定听证方案。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入研究分析,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精准、释法说理充分。
另一方面,为了切实提升听证效果,检察长张耀阳亲自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向听证代表、侦查人员、辩护律师传递该院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他表示,黄某虽然一年内盗窃次数达到三次,但所盗窃财物仅价值400余元,且已经全部被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其主观恶性较小;另黄某系聋哑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评议,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检察官现场训诫后,犯罪嫌疑人黄某用手语表示,以后将会洗心革面、严格守法,用自己的行动去创造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