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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20  10:01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证会,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是否可以做不起诉处理进行听证。该院邀请了辖区内特邀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组成听证团,犯罪嫌疑人及法援律师、侦查人员作为案件关联方参加了听证会,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莅临现场指导。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情况。侦查机关介绍了案件查处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犯罪嫌疑人张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酒后驾驶的危害和错误。辩护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认罪态度、职业身份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听证团经过质询、独立研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首先血液酒精含量不高,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无其它违法犯罪前科情况,属初犯,再加上其系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建议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承办人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结合听证团的意见,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报检察长最终决定。

  参加听证会的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审查听取各方意见的方式给予了肯定评价,一致认为这种形式极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公正性,有利于案件处理的程序规范和案件处理依据的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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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4月1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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