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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20  09:42

  2020年2月5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梅佳负责一起盗窃案的审查批捕工作。阅卷时,她对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该案嫌疑人小林是名未成年人,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经审查,梅佳认为现有证据材料存在不足,不能证实盗窃事实系小林所为,该案不符合逮捕条件,并将这一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提出对该案进行讨论。

  由于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敏利提出进行视频会议,讨论该案。最终,检察官们通过这一方式,进行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充分,决定不批捕。

  不批捕,不意味着放纵,也不意味着案结事了。梅佳考虑到小林老家远在安徽,且他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旦不捕,他走出看守所大门,如何保障他既不“惹事”,也不“出事”?因此,小林取保候审期间的安全以及加强对他的监管成了梅佳重点考虑的问题。

  可小林父母都在老家,疫情期间让他们到扬州也不方便。梅佳多次电话联系小林的妈妈、舅舅和叔叔,最终确定暂时由其在扬州的叔叔担负小林的监管职责,并和社区协商,让社区接受小林。2月12日,邗江区检察院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列出补充侦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侦查。当日,梅佳与民警一起,穿便装,开民用车辆将小林送到了其叔叔所住小区。

  路上,小林戴上了梅佳为他准备的口罩,看着路边关闭的店铺,稀少的行人,他对疫情有了初步了解。路途中,梅佳提醒他要遵纪守法,配合调查,并语重心长地说:“你家确实很困难,但你妈妈依然努力工作,供你读书。我们不能选择父母,但我们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生活,是不是?”小林点了点头,眼眶湿润了。

  到了小区门口,梅佳叮嘱小林叔叔:“我们希望小林能在亲属的关心和照料下平安度过这个特殊时期,您要承担起责任,这段时间他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及扬州市关于防疫的各项规定。如果有任何困难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力帮助解决。

  看着小林和叔叔回家的背影,梅佳的心终于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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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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