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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2020  10:10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在重点做好自身防控、全力以赴联防联控的同时,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依法办好涉疫案件,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治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防控和办案同步谋划

  1月30日,为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市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紧接着,又部署了十项机制建设,目标就是给全市检察机关全年的检察工作开展定调子,指方向。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升级,市院党组再次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围绕涉疫情案件办理,服务复工复产企业,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市域治理等确立了多项举措,努力为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每一份文件,每一个部署,每一项机制的“出炉”,都表明坚定态度:既全面战“”,又确保各项检察职能平稳有序运行,司法办案力度不减。

  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指挥下,各基层检察院根据本院实际,陆续迅速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工作机制,崇川区检察院制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保障“十条”实施意见,如东县检察院印制了《关于在防疫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

  咬住主业不放松,全市一条心,全局一盘棋!

  办好涉疫案件就是展现检察作为

  “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月7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及法律援助中心四地“隔空”进行,检察官利用视频系统远程出庭公诉。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本案涉及防疫物资,又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影响恶劣,南通市院检察长坐阵一线指挥庭审公诉。随后,两级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公检法司”,制订出台刑事案件远程出庭应诉规范,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会商、远程答复等办案方式迅速被推广。海安市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邀请省人大代表远程监督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宣布相对不起诉全过程,受到好评。

  “重点关注和查办疫情关联案件,是防控期间的特殊要求,更是检察机关的分内之事。”据了解,疫情爆发以来,南通市两级检察院高度关注市场上出现的多起销售假冒防护用具、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等案件,并对该类案件行为定性、刑事政策适用等争议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参考性的信息材料。崇川等多地均办理了一批疫情关联案件,打击犯罪同时安抚民心,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用智慧和真情破解难题

  作为检察机关的两大对外“窗口”,控告申诉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都在防控期间正常运转,做到“两不误”。

  例如,南通市两级检察院调整了信访接待方式,在暂停窗口接待的同时,采用官方微信、门户网站以及公告、海报等多种形式,告知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信访,主动加强对网络接收、电话接听、信件整理人员的配置力度,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强化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重点环节的防护,严格做好案管大厅、案卷消毒,电话指导异地律师线上申请阅卷、邮寄卷宗光盘,错时移送案卷,做到既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又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身体健康。

  特殊场所和特殊人群,意味着检察工作开展难度更大,责任更重。

  “只要有一人感染,就是重大事故。”南通市检察院驻南通市看守所四级高级检察官顾埏这段时间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看守所这种特殊封闭式监管场所,决不能出一点岔子。

  为此,南通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监所的配合,把“防止疫情进入监区”作为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要求看守所每日报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情况及民警值班、备勤情况,有无发热、隔离及疑似病例;加强对新收押人员的隔离观察监督,确保不少于15天的隔离观察期;将普通减刑、假释案件改为书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