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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20  09:31

  【案情简介】王某经营一家汽贸公司,主营汽车及汽车用品销售。2017年,王某的汽贸公司新增了“微首付”购车业务。在汽车销售交易中,经常有客户因为首付款太高而放弃购买高档车。为了让客户多贷款少付首付款,王某想了个制造虚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提升贷款额度的方法。他通过微信联系到了一个制造假发票的开票人,以两千块钱一张的价格,先后制造虚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八张,票面额累计90余万元,从银行贷款60余万元。最后,因多名“微首付”贷款的买车人未按时还款而案发。2020年1月14日,王某因犯非法制造发票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庭审现场,王某特别懊悔:“原以为做个假发票多贷点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万没想到这已经触犯法律是犯罪了!我现在特别懊悔!

   【检察官说法】

  非法制造发票罪,很多人对这个罪名不是很了解,其实,这却是不少企业、公司、个体老板常触犯的罪名。《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构成该罪名,起刑条件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税收之事无小事 ,企业在税务开票中应该合法、规范、严谨,不要心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