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019,“中国之治”成为年度热词。而“中国之治”的前提和共识是法治,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这条道路上,江苏检察机关努力前行,成效卓著。
《非法集资案件审查指引》和40个金融犯罪专业化办案组,织牢精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法网。明确企业经济活动和经济犯罪的界限,以司法力量“安商暖企”。参与省委国安办组织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省监委和省委政法委牵头搭建的非法金融活动停息监测平台建设,助力防范社会风险。聚焦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1.7%。持续助力美丽江苏建设,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以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并组织沿运河8市检察机关成立保护同盟,协力保护运河生态安全。
2019,法治之路上,扬州市检察机关与江苏省检察院同频共振,齐步奔跑。对多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使肇事者得到严惩,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交安全治理。促成长江、高邮湖沿岸多地司法机关携手合作,共同做好跨区域生态保护大文章。把诉前实现公益修复作为最佳状态,督促占用长江湿地十年的广进船厂按期拆除,湿地重现生机。
联合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建校园性侵害风险防控体系,将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针对社会非营运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的问题,推动市政府出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多次盗窃的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收容教养, 激活刑法“沉睡条款”。
法治愿景多奇丽,关山初度路犹长。2020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更多的法治红包惠及人民群众。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担当,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等决策部署,开展大运河保护、南水北调东线源头保护等检察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新兴科创名城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聚焦办案,在司法为民上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眼长效常治,推动建章立制。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保障民生安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我们将进一步突出主业,在强化监督上务实作为。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不起诉权。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公益诉讼检察质效,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