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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邀请代表和专家列席
郑立平代表
郝春蕾代表
12月19日晚9时,江苏省检察院9楼会议室灯火通明,该院2019年第17次检察委员会会议正在召开,这也是该院召开的第二次开放式检委会会议。
开放式检委会,是指召开检委会时邀请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公开检委会议题的讨论和表决过程。列席检委会的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对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
此次检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拟作为2019年第4期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的5起备选案例,并听取该院研究室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汇报。会议由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两位来自金融商业领域的省人大代表和一名法学专家列席。
“这起套路贷案件中,多家小贷公司以分枝状网络化结构结成‘联盟’。‘联盟’有组织领导者、纪律严明,通过违法放贷、非法逼债活动,获取高额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承办检察官结合多媒体演示,向检委会委员和列席代表汇报案件情况。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委会审议的5起案例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办的套路贷典型案件。包括全国首例侦破、全省首例判决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车贷公司为幌子的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以及以未成年在校学生为主要犯罪对象的校园贷案件等。这5起案例有的是在套路贷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刑民检察同步监督的案件;有的是在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把关,充分体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典型案件。
检委会委员听取汇报后,进行提问和审议,并对该起案件能否入选《公告》案例进行表决。
“下面进入检委会一个特别重要的议程,请列席的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发表意见。”审议程序结束后,刘华宣布检委会进入“特别程序”。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省检察院的检委会会议,感觉很有意义。无论是刚才讨论的五个案例,还是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方面内容,归纳起来都能看到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努力,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做的重大贡献。”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郑立平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在2020年更加关注民生,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这些披着合法外衣,很具迷惑性的新类型犯罪。”郑立平还结合自己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对检察机关严惩各种新类型经济犯罪,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提出了期望。
省人大代表、南京银行新街口支行副行长郝春蕾对那起以未成年在校生为犯罪对象的校园贷案件印象深刻,并讲起日前发生在其所在银行的一件真实事情——一对老夫妻不听劝阻,坚持要给一家网络借贷平台公司汇款2万元。银行报警后,老夫妻讲出了实情,原来是其孙子在网络平台借款到期未还,两位老人受到威胁所以到银行汇款。“今天听到的这5起套路贷案件让我很受触动,我觉得检察机关不仅要严惩犯罪,更要充分发挥这些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去教育那些老年人、在校学生,通过源头预防减少案件发生。”郝春蕾代表说。
“今天审议的5个备选案例涉及各种类型的套路贷案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套路贷案件办理中的疑难点,以及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实践智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公告案例发布以后,对后续案件的办理会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宗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