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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9 13:2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民间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血溶于水的亲情本需要好好呵护,可是姐夫和小舅子却因利益纠纷问题大大出手、刺刀见红。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因为生意上的利息纠纷,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一家和自己的姐夫高某某可谓是如同水火,矛盾频发。2019年11月20日凌晨2时25分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驾车途径南京市玄武区北门桥路与洪武北路路口时,遇到高某某,二人见面可谓分外眼红,很快发生冲突。后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将高某某摔倒在地并骑在身下,持刀砍伤高某某的脸部、眼部等多处部位。经过法医初步鉴定,被害人已达轻伤程度
2019年12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血融于水的亲情需要每个家庭成员好好呵护,良好的家风更尤为重要。当家庭成员发生矛盾时,一家人应冷静下来,积极和解,化解矛盾,而不是大打出手,演化成刑事案件。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9.12.201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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