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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销售假药案8件。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县首批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该8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由如东县检察院同一员额检察官承办,从检察机关收案至移送起诉仅历时10天。
为更好地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如东县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案件办理程序中存在的难点,多次集体研讨、明晰流程。在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签订《关于在人民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如东县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签订了实施细则,确保值班律师制度落实到位、确保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保障到位。
一、用好现有资源,保障法律帮助到位
如东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达成共识,从现有法律援助律师中挑选出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值班律师库,检察官阅卷后认为可适用速裁程序且犯罪嫌疑人自愿选择适用该程序的,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下一步,如东县检察院将结合案件数量、办案需求与县司法局进一步商讨、建立派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工作站,细化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应有权利。
二、集约化办案,减程序不减权利
结合首批8起案件的办理,如东县检察院针对实际遇到的办案难点,刑检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共同学习、共同探讨、群策群力摸索试用集中受理、集中讯问与具结、集中送案的集约化办案机制,该机制在首批8件速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进行了“试运行”,情况良好。
周一集中受理: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县公安局于每周一将可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集中移送县检察院,案管部门于当日收案并分案至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后认为可适用速裁程序的,电话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及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如犯罪嫌疑人自愿选择适用速裁程序,则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于周四至检察院集中。
周四集中讯问、具结:承办检察官集中于收案当周的周四对自愿选择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别讯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组织他们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文书。检察机关为值班律师提供阅卷、复印材料等便利,全力支持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周五集中送案:收案当周的周五,承办检察官梳理证据完毕,形成表格式审查报告书,对案件关键信息实行“零疏漏”精简摘录,制作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后将案件移送法院,确保速裁案件在规定期限办结。
三、加强案件监管,案件质量不打折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旨在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带来更加及时的公平正义,因此在追求缩短办案时间的同时应坚持案件质量不打折。承办检察官在追求快速办理案件的同时,全面阅卷、仔细核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决杜绝“带病”起诉。除此之外,该院案管部门增加对速裁案件的人工监管频次,及时向办案人员发出预警和提醒,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即时通知承办人整改,确保速裁案件的办理高质量。
对于此次集中移送的8起案件,法院采纳了如东县检察院的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如东县检察院指控罪名准确、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庭审结束之后,被告人陆某某十分感慨:因为有了检察官通俗易懂的法律解读、有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我对认罪认罚制度、对刑事速裁程序有了正确认识,我自愿选择了适用速裁程序。各个阶段的快速处理,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促使我尽早认清了自己的过错、真心实意地改过,在缓刑考验期内,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