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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018 09:4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1月20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葛冰列席市中级法院2018年第21次审委会,就两起刑事抗诉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建议法院依法改判。盐城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主持会议。
在法院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葛冰发表了监督意见,并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
葛冰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充分尊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找准、找实审判活动监督履职的切入点,共同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葛冰提议,法检两家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加强沟通研究,完善衔接配合,实现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通讯员 王 惠 丁海燕)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2.11.2018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