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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8 09:53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是检察官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你们让我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我保证今后不会再干违法的事情,保证今后好好工作,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周某真诚地说。
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公开、透明及做好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对周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召开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未成年人帮教中心代表及两名连云港市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活动。
周某是辍学未成年人,涉嫌参与团伙故意毁财犯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非常好,因此检察机关决定召开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参加听证活动的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社会调查情况,解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随后,出席听证会的听证员及周某的辩护人就案件如何处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做不起诉处理。
会议最后,灌南县检察院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周某进行了训诫。训诫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详细地向周某阐明了其行为的危害性,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了刑法的禁止性规定,并深入分析了周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同时对周某今后的工作、生活提出了一些意见和要求。周某当场向出席听证活动的人员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保证今后好好工作,回报社会。周某的父亲也向出席听证会的人员表示了感谢,并且向灌南县检察院作出保证,保证今后将周某管教好,让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青年。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0.11.201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