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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举行 张军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10月30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洪)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要求,要更深入、更全面、更精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检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主持会议。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河北、广东、湖北、江苏、河南、四川6个省级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
“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担当。但‘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张军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久久为功。
“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张军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落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方面,坚持实事求是,既要依法严惩、从严从重,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更要客观实际,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的,绝对不迁就凑数。针对案件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的实际,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统筹调配检察力量,加大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必要时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
张军在讲话中突出强调,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意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在检察办案环节,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对检察人员涉黑恶势力犯罪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清除。
“要参与综合治理。”张军指出,要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张军还就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及时调整相关办案程序、做法,抓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依法办案。在贯彻法律过程中,遇到问题要主动商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解决。
当天上午的座谈会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开到基层检察院。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主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扫黑办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