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27.10.2018 09:4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园区第二实验小学,给该校四年级的学生上了一堂题为《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检察官”》的自护教育课。
“检察官姐姐,请问有一个小朋友不停地欺负别人,但都没有打伤,应该怎么办?”
“检察官哥哥,放学路上遇到了坏人,我该怎么办?”
小朋友把检察官们围得紧紧的,大家都高高举着手,争先恐后地向“好朋友”检察官提问。
这堂课针对低年级小学生的特点,通过现场宣讲、播放青少年自护动漫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片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了青少年儿童自护权利、自护技巧和自护案例。
随后检察官向孩子们发放了《青少年自护手册》、《儿童十大宣言》等自护教育材料, 学生们跟着检察官们一起大声朗读青少年自护十大童谣:
见义“巧”为记心间:
路上遇到大坏蛋,身边伙伴找不见。
记住特征告家长,见义巧为记心间。
如何逃离魔爪:
斗智斗勇智为先,多听多看记心间。
要吃要喝要睡觉,争取同情适度谈。
学会留下小标记,拔腿就跑要果断。
外出谨记要点:
外出时间告父母,有人尾随过马路。
不显弱,不露富,不在外边夜住宿。
这次自护教育讲座有利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观念,切实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技巧。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7.10.2018 09:41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