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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8  10:52

   宜兴“天眼”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题

  “镜头再拉近一点,这块区域与‘林调通’不一致,怎么是一片黄土?”9月24日,监控人员发现定位东经119度,北纬31度的地块土地裸露,对应的宜兴市湖洑镇某村公益林地疑似存在违法占用、毁坏植被的情况,随即向宜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副主任刘汉报告。

  宜兴南部山区属丘陵山区,人口密度低,竟成为倾倒固废、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犯罪行为的首选地。犯罪行为人对山区地理环境较为熟悉,犯罪地点选择较隐蔽,职能部门很难及时发现查处,资源环境破坏持续时间长、发现恢复难。为破解上述难题,今年6月起,宜兴市检察院与当地国土、环保等部门协作,创新运用无人机巡航项目发现犯罪线索。

  “无人机一般是用于办案拍照取证,我们对无人机重新定义,创新运用定期巡航方式,让它成为发现环境资源类问题的‘天眼’。”刘汉介绍。

  今年6月,“无人机巡航”一期结束后,经研判数据发现,当地丁蜀镇某村一面积约87.73亩的公益林地原有植被已遭严重破坏。经比对核实,宜兴市检察院依法向当地农林部门发出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

  经查,涉案地块为承包商周某承包的茶场,周某在未得到林业部门批准下,擅自对周边部分林地进行开垦,涉林面积约11亩。“周某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林木受到毁坏。我局已责令周某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其补种复绿。”今年9月29日,宜兴市检察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复函。

  截至目前,宜兴检察已开展3期“无人机巡航”共计发现疑似问题点67个,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对违法占用、毁坏林地、违法占用土地、违法违规建造房屋等行为履行监管职责。(江苏法制报 通讯员 唐文英 记者 郎建强)

云龙检察“随手拍”上线 公益诉讼案件可一键举报

  近日,为方便社会公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破解线索发现难题,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官方微信号(名称:云龙检察院公益诉讼)开设的公益诉讼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举报人使用手机即可轻松实现随手拍、一键举报。

  操作方法快捷简单,只需要打开手机微信——添加朋友——搜索微信号yljcygyss(“云龙检察院公益诉讼”拼音首字母)——添加到通讯录就可以完成举报,或者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该微信号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对“举报线索随手拍”平台上的举报线索及时分流处理,并对群众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当日反馈受理情况,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情况,法定时间内告知办理结果。

  遇到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问题、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等问题都可以通过“随手拍”来举报。举报需注意的是必须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云龙区检察院在今年3月份出台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提供有价值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人会进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案件性质、涉案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据透露,奖金数额四位数起步,上不封顶。不仅如此,该院对提供重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在物质奖励外还将进行精神奖励,奖励方式为颁发奖状、证书等。

  除了“随手拍”,您还可以致电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热线“12309”,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检察院微博(徐州云龙检察)和微信公众号(云龙检察发布)、检察院官方网站(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等渠道进行举报。云龙区检察院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后,如果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保护。 

   发挥基层一线优势 东海检察助力公益诉讼

  为更好保护公共利益,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立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近日,该院派驻白塔埠检察室充分利用位处基层一线优势,将本院公益诉讼观察员选任工作融入到日常巡察工作中,助力本院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深入辖区乡镇,联络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人士担任本院公益诉讼观察员。

  在联络工作中,检察室干警向志愿成为公益诉讼观察员人士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内容和本院工作开展情况、公益诉讼观察员的职责和意义。志愿者们高度肯定这项工作的意义,表示将会依据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机制积极向身边群众宣传这项制度,并注意搜集和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如东检察延伸触角 共护蓝色家园

  江苏如东,居长江之阳,黄海之滨,背托苏中平原,拥有106公里黄金海岸线,100多万亩银色滩涂,6000平方公里海域,近海资源丰富。

  依靠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如东沿海开发战略成效显著,全县拥有各类海洋渔业船舶近800艘,养殖用海面积90万亩,建设用海面积10万亩,涉海工程企业50余家。但伴随着用海企业变多变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果断行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联手打造海洋生态保护一体化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联建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站

  今年4月19日,如东县检察院、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站在如东县洋口港正式挂牌成立,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创新性尝试。工作站作为全新的共建平台,将司法资源和行政管理资源有效整合,形成海洋环境资源守护合力,产生了“1+1>2”的效果。

  二、形成协作配合十项工作机制

  工作站成立当日,如东县检察院与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会签了《关于在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案件互询、案件办理、调查取证、执法监督、联动宣传、纠纷化解等十项机制,进一步深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执法、司法办案等工作实效。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海洋报、新华日报、南通日报、人民网等各大媒体报道,江苏检察简报予以转发。

  三、立体化开展系列保护活动

  (一)广宣传,深入传播保护理念

  工作站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相关设施的建设,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制作工作汇报展板、张贴线索举报公示板等方式,积极宣传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积极传播海洋环境资源保护理念。

  在伏季休渔前夕,广大干警积极参与2018年“平安渔业”创建工作,通过“跑渔村、入渔户、登渔船、进企业”的方式,深入沿海各镇区开展关于禁渔期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宣传,将保护理念根植于渔民及用海企业工作人员心间。

  多次与洋口小学合作开展“阅读海洋”活动,向孩子们赠送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读本,向孩子们讲述海洋保护普法小故事,传播海洋生态保护理念,提升海洋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孩子们当好“海洋小卫士”,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让海洋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共识。

  (二)强监督,敦促规范行政执法

  工作站成后开展了联合巡查、定期抽查、重点督查等系列活动,通过高密度的检察监督活动,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

  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交线索,有效遏制破坏海洋渔业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违法违规情形,如东县检察院及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履职,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

  (三)重修复,切实维护海洋生态

  针对如东涉海项目较多的具体情况,工作站积极推进涉海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对相关海洋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审核,深入用海企业检查修复方案的实施情况,现场监督生态放流活动,推动用海企业自觉进行生态修复。

  检察官们还对被给予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人员进行调查走访,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促使他们及时悔改,合理合法用海,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己任。

  海洋是万物生灵共同的摇篮,保护海洋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江阴检察联合市监委出台《办法》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监察机关监察职能,合力维护公共利益。

  《办法》要求,江阴市检察院、江阴市监察委员会在公益诉讼中应依据《宪法》《监察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双向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合力,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不配合调查取证,未按要求回复、落实检察建议等4类情形,以及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需及时移送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线索,需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

  《办法》提出,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案件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敏感或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工作需要,互派或互邀人员进行会商研讨。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日常沟通联络、案件(线索)登记、管理和移送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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