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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8 14:0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方式,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省检察院政治部、省律协将在南京、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
试点内容
以创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形式、拓宽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来源渠道、加深检察官与律师群体之间的职业了解和认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与律师培训交流机制,为实现检察官与律师双向良性互动,加快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申请条件
政治素质较好,法律知识扎实,品行良好;已在江苏省内各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超过3个月;已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程序
检察院根据需求向当地律师协会提出到检察院实习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数量和岗位要求;律协也可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养需要,主动向当地检察院提出实习需求。律协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后向检察院推荐。检察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人选,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所在律协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实习期限及形式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检察院实习期间一般承担实习检察官助理岗位工作,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实习期间的管理
实习人员在检察院实习期间,日常管理以接收实习的检察院为主,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当地律协共同履行管理职责。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检察院实习期间,检察院提供实习工作便利条件,给予一定交通、生活补贴,保障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4.10.201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