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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你们愿意接我的案子,愿意倾听我的意见,现场答复这么公开透明。虽然你们没有支持我的监督申请,但我理解并服从你们的决定。”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举办的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现场,申诉人王慧(化名)说。
2004年,R公司(化名)向王慧借人民币220万元,最终因无力偿还于2007年与王慧订立协议,约定将R公司名下厂房出售给王慧,用于抵消借款及利息。在支付25万元差价后,王慧实际占用了房屋。因房屋两证未补办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王慧于2011年5月26日起诉至相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R公司协助其办理过户登记。在审理过程中王慧才发现该房屋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已被法院查封。
消息对王慧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我以为订了合同,付清房款,钱货两讫,房子就是我的了。怎么又会冒出来其他的权利人,法院还说房子不属于我的呢?”王慧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已实际占用了四年的房子为何不属于自己。
自此,王慧踏上了漫漫维权路。从一审、二审到再审,王慧一直奔走在诉讼的道路上,但各级法院都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
2018年6月25日,王慧向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各项证据予以梳理并一一核实。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耐心接待,密切沟通,指出其申诉理由及依据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向王慧解释,她与R公司签订的是以房抵债协议,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仍属于R公司,R公司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房产,她的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一开始,王慧不能接受,但检察官每一次的接待,都热情细致,让王慧感受到了检察官的真情。
相城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何俊强介绍,为打消她的顾虑,相城区检察院举行公开答复,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评议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共同参与。在场人员认真聆听王慧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对整个案件的焦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条询问,最后同意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老姐姐,这个案件情感上我真是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一切都要讲证据,你还是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啊”。人民评议员张建斌劝慰王慧。
“通过这次公开答复,我们见识了检察官办案的专业性。”村书记顾桂福第一次参加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颇有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