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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江苏省检察院与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推出《法治的力量》4集系列报道,以十余件精品案件,以及办案检察官的真情讲述,回顾40年检察足迹。南通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领域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
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
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江苏被确定为13个试点省份之一。2017年6月27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从开始试点到全面铺开,江苏司法机关先后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为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积聚了江苏样本。
海安县院办理的“铝包子”案是江苏首例食品领域判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公益诉讼案。该案直接催生了南通"早餐"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一些非法经营的餐饮店被端掉。
刑事执行检察: 守护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
高墙、铁门、电网,这些都是监狱的标志,是刑事犯罪人员接受劳动改造的地方,距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似乎很遥远。而就在这样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场所里,有一个特殊的人群——刑事执行检察官。重重高墙,隔断了自由,却没有隔断重生。刑事执行检察官的任务就是:力求使服刑人员的重生道路公平、公正。
一份检举信 揭开监区内的渎职内幕
2014年春天,南通市检察院检察官刘小荣接到了一份检举信,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字,但刘小荣却不敢有丝毫怠慢。实名举报,而且涉及的当事人非常具体,不论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官,刘小荣都必须一一核实。
不懈坚守侦查 监区长沦为阶下囚
2014年3月6日,徐某的姐夫王某如实陈述了向施健行贿3万元的犯罪事实。在检察官刘小荣的穷追不舍下,最终,施健的心理防线全面瓦解。而他的受贿数额也由最初掌握的3万元增加到了24万元。
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施健被海安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一审宣判后,施健表示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至此,这起全省首例,以多计分奖励为手段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