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08.10.2018 10:33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日前,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委派员额检察官季鸣飞、宋杰出庭支持公诉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案是“千名干部观百庭”活动确定的公开观摩案件,市相关机关、金融机构等单位干部及其他旁听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现场旁听,靖江电视台等媒体到场进行了报道。
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向于某、张某等社会不特定人员11人,以高利诱惑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917.6万元,用于高利转借给他人。
上午10点,该案在法院刑事案件第一审判大厅准时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季鸣飞、宋杰通过逻辑严密的法庭讯问,得当的举证质证,准确全面地展现了该案的法律事实。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吸收资金公开性、社会性方面证据不足的辩解,从证据、法律、法理、经验等多个层面予以答辩,最终所有指控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还注重以案释法,重点阐明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以充分的说理教育,给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8.10.2018 10:33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