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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是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为拓展检务公开渠道、统一公检法司法办案标准而建设的数据互通平台,包括内网比对平台和外网展示平台。该平台已于2017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在扩大案件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检务公开质效方面取得有效成就。
一、创新公开平台和形式,全面提升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质效。一是扩大文书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当前,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存在公开渠道单一、公开范围较小等问题。为此,灌南县检察院通过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将公、检、法的结论性文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汇总、上传,并按照人民检察院《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标准对文书进行脱敏,在文书符合预定公开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内网查阅和外网自主申请查阅的方式,分别向公检法案件承办人和律师、法定代理人、案件有关当事人等公开文书,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展法律文书公开范围和查阅渠道。截止2018年7月,该院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已完成创建案件72件,涉及公开文书432篇,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起诉书“链接式”公开工作。依托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该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起诉书后添加网址链接,点击链接后直接跳转至该案的起诉意见书和判决书界面,实现“三书”一体化查阅,切实提升法律文书公开效果。同时,该院制定《链接式联合文书公开工作办法》,对链接式文书公开工作方式、公开节点、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规范,并将链接式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截止2018年7月,该院已完成起诉书“链接式”公开72件,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连贯性和影响力,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提前文书公开节点,提升文书公开效果。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公开效果,该院制定《裁判文书提前公开工作办法》,明确由案管部门在裁判结果审查节点收到判决后,及时对文书进行审核并填录案卡,并在收到判决后的当天通知承办人公开文书,确保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的2天内将文书公开,使法律文书公开节点提前到收到判决阶段,避免不公开或超期公开等问题的出现。该院自2018年4月开始法律文书提前节点公开工作,截止7月已公开文书168篇,文书及时公开率100%,在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有效保证了司法办案规范开展。
二、依托政法文书平台,延伸案件监督触角。一是开展“三书比对”,加大类案评查力度。该院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设置“三书比对”环节,要求承办检察官在上传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后对三书进行比对,查找案件侦诉不一、诉判不一等问题。截止2018年7月,该院依托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共发现诉判不一案件19件,案管部门据此开展诉判不一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并形成《诉判不一案件专项评查报告》呈送院领导审阅,有效确保该院司法办案规范开展。二是开展文书制作竞赛,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量。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在审核该平台公开文书过程中,发现承办人在文书屏蔽上存在屏蔽不规范问题47个,涉及身份证号码屏蔽、地址屏蔽等方面问题。为确保文书公开质量,2018年以来,该院案管组织举办法律文书公开制作竞赛2次,由检察长担任监考官,参赛人员涉及办案部门分管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通过实践操作,重点考量办案人员对法律文书公开程序的了解、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和速度等方面的内容,并依据比赛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奖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通过法律文书公开竞赛活动,该院文书公开工作长期保持高质量开展,有效保障司法办案规范化开展。三是依托 “三书比对”工作,拓展法律监督途径。通过对文书进行比对,可及时发现公、检、法机关承办人在司法办案中的不同认识,从而使检察机关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法律监督工作。以该院办理的李某某、杨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案管部门在该案审结后,通过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对该案进行比对,发现侦查机关对案发时在场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进行了讯问,但因其在本案中并未起到实际作用,故侦查机关未将殷某某移送起诉,亦未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殷某某未移送审查起诉后的处理情况,违反关于刑事案件“另案处理”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据此,该院案管向业务部门发出监管建议,要求对本案按照刑事案件办理相关要求对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承办部门随即采纳案管建议并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三、依托政法文书平台,强化公检法司法办案衔接。一是管控分歧,统一司法办案标准。由于公、检、法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各自的办案标准有所不同,导致案件退查率、撤回移送起诉率较高,相应地也导致诉判不一情况较为常见,致使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通过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三书比对”功能,能够对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比对并生成文书比对报告,从中发现公、检、法机关在案件标准认定上的不同之处,从而起到发现问题、找出分歧的作用,对于有共性问题分歧的地方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公、检、法司法办案标准。二是加强沟通,提高司法办案质效。2017年12月,该院政法文书统一公开共享平台上线试运行后,承办部门即发现公安机关在危险驾驶案件中酒精测试送检存在延迟问题,导致案件证据存在瑕疵。为此,该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酒精测试送检问题明确法律标准,确保司法办案顺利开展,有效解决了该类案件证据瑕疵导致的退查现象频发问题,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018年1月至4月为例,该院审查起诉盗窃、危险驾驶等各类轻罪案件93件139人,一审公诉案件的办理周期由原来的20天缩短至平均每3天审结1件,办案效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