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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检察出台《意见》 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有关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8条。
一是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意见》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为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非监禁刑需要纳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社区服刑人员。
二是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做好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行为考核、帮困扶助、提出刑罚变更建议等工作。同时,根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应当协调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适用前调查评估、衔接接收、入矫宣告、矫正方案制定、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并实施全程法律监督,加强对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的监督,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相关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实施法律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动态数据共享。
三是界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殊方式。《意见》规定,落实档案独立,社区矫正部门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特点、身心发育和家庭环境等情况,为每个未成年人量身制作社区矫正监督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做好未成社区矫正人员的保密工作,规定未成年人档案应当保密,并与成年人档案分开存放。除直接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执检干警、未检干警、社会工作者外,其他人不得翻阅。《意见》强调,要及时对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在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根据测试结果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单独场所,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分开进行,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应当专门设立一个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学习教育的场所,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宣告仪式、学习教育等集体活动应当集中在该场所进行。
四是建立有效监督工作机制。《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的监督,主要是对涉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评估,日常监管中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是否与成年人分开矫正,是否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内容批准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区域或者场所,法院、监狱、看守所交付未成年人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交付执行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交付执行是否及时,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是否给予身份保护,矫正宣告是否不公开进行,教育奖惩是否公正,矫正档案是否保密,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活动等予以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通过口头纠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等形式予以监督。
苏粤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异地帮教 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今天疏导交通的义工活动,小齐做得非常好,有耐心又有礼貌,非常棒!”近日,听到小齐的最新动向,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不由心生安慰。2017年6月,年仅17岁的小齐受人指使持刀砍伤李某,致李某重伤。案发后,懊悔不已的小齐前往派出所自首,并积极赔偿李某,取得了对方谅解。随后,该案由如皋市公安局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齐系初犯,一向表现良好,因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下如此大错。为进一步促使小齐认罪悔罪,提高其法律意识,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承办检察官经再三考虑,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
考虑到小齐及其父母常年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作、生活,为便利、高效的开展帮教工作,保证帮教考察效果,如皋市检察院积极与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联系沟通,细致协商,为小齐量身定制帮教计划,双方就对小齐开展异地帮教协作达成共识。2018年8月9日,该院与南山区检察院签订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委托协议,首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委托异地监督帮教工作。为实现沟通协作上的无缝衔接,如皋市检察院指派办案检察官与对方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帮教考察信息。南山区检察院则指派该市点亮星光社会服务中心的社工对小齐开展跟踪帮教服务,形成司法帮教与社工服务的有效联动。
目前,小齐已放下了心理包袱,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义工。“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异地帮教取得的效果非常好,我们真心希望小齐能够好好珍惜机会,顺利度过考验期,回归社会。”如皋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江阴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识讲座
近日,一场特殊的法治讲座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中学报告厅内进行,初一年级的女同学们济济一堂,认真聆听江阴市检察院未检科王威野检察官的生动一课。这是一场“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识讲座,也是一场教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的“花季保‘未’战”。
以“812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作为引子,王威野检察官播放了该事件视频,短短一分钟就让在座女同学们了然此次讲座的主题——防性侵。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常见的性侵案件类型;通过情景模拟,教导防范、应对性侵的主要措施和方法。
法治进校园,一直是江阴市检察院常态工作之一。近年来,江阴市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建立“法治进校园”活动良好机制,搭建“法治进校园”活动良好平台、打造“法治进校园”良好模式。截至目前共开展宣讲活动130次,受益人数达5500余人次,确保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下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更加优化。
连云港检察官联合教育界人士调研宁海小学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顾海燕和市教育局安稳处处长刘宗飞、海州区检察院院副检察长唐敏、海州区检察院未检部副部长陈如庆一行,赴海州区宁海中心小学及该校教学点新圩小学,调研未成年学生安全管理及犯罪预防工作。
调研人员一行到达海州区宁海小学后,首先听取了该校校长对该校学生家庭情况及学校安全管理、法制教育等工作情况的介绍;然后由顾海燕处长结合案件分析了未成年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安全自护意识匮乏潜在的危险;最后由市教育局同志向新圩小学赠送了50本青少年安全手册。
接下来,市检察院未检处将结合案件,就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等问题向市教育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同时将联合海州区院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建立教育基地等方式,对宁海小学和新圩小学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防欺凌教育,增强该校学生法律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开展“树法律意识,做阳光少年”宣传活动
为了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法制意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联合院党总支,在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组织的园区党群服务中心苏州中心站活动现场,开展了 “树法律意识,做阳光少年”的主题活动。
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宣讲法律知识、关注平台公众号、播放青少年犯罪宣传片,分发《青少年儿童自护十大权利》《儿童自护十大童谣》护手册等形式,以最“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此次未成年人保护周的宣传活动,为上前咨询的家长普及青少年提高法制意识的紧迫性,为青少年讲解提升自护意识的必要性。
“开展这种活动好啊,家里有孩子的都应该看一看,我还要多拿几本自护手册,回家常给孩子读一读”,一位妈妈边看手册边说。本次活动,小朋友和家长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很有必要,内容详实,形式活泼,教育青少年既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又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家长对于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