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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垄断垃圾清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要债……9月18日至19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就被告人严俊等21人涉黑一案提起公诉,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悉,该案是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挂牌督办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江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4年起,被告人严俊(男,47岁,江苏南京人)为获取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开设赌场为手段,并以南京严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人和棋牌室为依托逐渐扩张势力。至2017年初,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严俊为首,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组织团伙成员通过非法垄断垃圾清运、控制码头运输、帮人“撑场子”、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要债等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敛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该市江北新区区域内的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码头等行业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严俊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玄武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成立“294严俊黑社会案”专案组,提前介入,强化办案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增进办案效果。办案组全面审查案件材料,补强完善证据,仅移送法庭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就多达99册9725页,随案移送光盘114张。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繁杂,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解决庭审中的程序性问题,9月14日,法院召集各方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充分交换意见,进一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庭审进行了整整两天,21名律师为被告人出庭发表辩护意见。控辩双方就该案是否符合黑社会四个特征、是否是骨干或积极分子等进行了激烈辩论。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通讯员徐晓红 韩立勇 陈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