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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8 10:2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刚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还不到一个月,又走上了偷窃的老路子。可笑的是,嫌疑人为了脱罪,竟辩称偷东西是为了“自食其力”。
陈某今年55岁,从小就没接受过什么教育,好吃懒做的他一直赋闲在家,整日无所事事。没有生活来源,陈某想到的不是工作,而是盗窃。小到稻谷、茶叶等作物产品,大到播放器、电磁炉等家用电器,都是陈某经常下手的目标。
2017年10月,陈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然而,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手头拮据的他再次“重操旧业”“五进宫”。
今年7月初的一天凌晨,陈某来到丹徒区高资镇的一个村子里闲逛,伺机寻找作案目标。见一户人家院门未锁,院中停着的一辆电动三轮车上还插着车钥匙,陈某便悄悄潜了进去,偷走三轮车并骑离现场。几天后,陈某骑着偷来的电动三轮车,又潜进了高资镇的另一个村子里,偷走5块电动三轮车的电瓶与一卷电缆线及线盘。当天天亮后,正准备寻找销赃地点的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归案后,陈某非但没有悔过,竟辩解称自己偷东西都是为了“自食其力”。
“电动三轮车是我留着收破烂用的,电瓶是防止电力不足,备用的。”陈某道。鉴于其长期以盗窃为业,前科累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9.09.20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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