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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8  11:51

  7月3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院刑事检察二部秉承“宽严相济,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对外地犯罪嫌疑人汪某从快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向本院刑事检察一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当日被采纳。8月13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托朋友将一面绣有“检察机关担正义,司法为民显关怀”的锦旗送至赣榆区院驻看守所检察官的手中,以表示感谢。 

  犯罪嫌疑人汪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8年5月2日被赣榆区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在侦查阶段,汪某家属向本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因汪某存在抵触心理导致部分案件事实未能查清,本院审查后不予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了解到汪某父母年事已高,妻子在汪某逮捕期间不慎摔断小腿,无法行走,两个孩子尚幼。针对上述情况,办案检察官多次主动与汪某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汪某认识到事情的违法性,积极认罪、悔罪。考虑到其系初犯,且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同时考虑到汪某居住在异地及家庭实际情况,通过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协调,刑事检察一部采纳建议并通知公安机关为汪某从快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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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官,我父亲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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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