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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三年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共办理药品领域犯罪案件45件68人,涉案药品30余种,涉及生产厂家10余家,药品销售价值50余万元。此外,还依法查封、扣押一批生产假药的机械设备,以及尚未售出的药品万余件。药品领域犯罪案件频发,反映出药品安全形势严峻,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团伙作案。上述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有13件,占29%。犯罪嫌疑人多以亲属、同乡关系为纽带拉帮结伙,组成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相互隐匿包庇,导致侦查取证难度大。
二是犯罪地点隐蔽。制售假药窝点多在居民区内,犯罪嫌疑人对外以租户自称,流动性、隐蔽性较高,不易被察觉。
三是利用电信网络途径销售。上述案件有37件系利用电信网络销售假药,占82%。犯罪嫌疑人普遍持有无身份认证的手机号码,以虚假身份信息对外联系,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宣传低价药品、与客户商谈订购事宜等。
四是通过快递销往各地。销售的药品普遍通过快递方式邮寄。
五是销售对象大多为药房经营人或医药销售代表。其中,药房经营人占66%。这些人员以低价大量购入假药,销售给当地的居民,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二、检察官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建议药品监管部门针对不同地区药品供需矛盾,改善药品供应保障,细化药品销售行为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售药的监管,强化对医保药流通的管理,净化药品市场。同时,加强对药品销售网点的排查,加大对购销假药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严格规范快递行业经营秩序。建议快递行业强化对寄件人身份信息和邮寄物品的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快递单与邮寄物品一致。尤其是加强对药品快递业务的管理,发现违规情况的,应立即停止问题订单并向侦查机关反馈。
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建议侦查机关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保证案件精准、高效查处。建议审判机关从重打击,提高该类犯罪的罚金刑适用比率,增加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检察机关应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两法衔接”,依法从快从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四是持续推进法治教育。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药品领域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并对该类案件依法公开审判,让不法分子受到警醒和震慑;另一方面加强犯罪预防,向社会公众普及药品方面的常识,促进增强防范意识,如不慎购买到假药,能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国庆 陈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