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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很荣幸通过江苏省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为检察大家庭中的一名成员,工作岗位被分配在检察院的公诉部门。短短一年,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让我理解了什么是书记员,作为一名书记员有哪些职责。
什么是书记员?书记员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通常来说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协助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出庭抗诉记录工作5、其他院领导交办的任务。
我认为,要想做好一名书记员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这就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同时要意识到虽然自己是配角,但自己的工作对于检察业务质量好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岗位虽微,责任重大,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其次,要树立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处在书记员岗位要求我们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三,要树立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服务意识,书记员与检察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应敏捷。
第四,要树立创新意识。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给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
第五,要树立保密意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由于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往往参与案件的整个审查过程,因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会接触到检察业务秘密,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将相关材料泄露,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第六,要强化学习意识。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书记员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大量的法律法规,书记员熟练正确掌握法律法规,可以为案件承办人的审查工作提供方便,也为案件的效率提供保证。
在检察院工作的一年中,我感觉到了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关心,这些都让我觉得加入检察队伍是人生中正确的选择,即使现在工作和生活是忙碌、充实、辛苦,但我也享受其中的快乐,我会加倍珍惜和努力。
(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刑检一部书记员 薛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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