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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之前,检察院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庄严、神圣甚至是遥不可及的,机缘巧合下我参加了省招书记员考试,最后经过层层关卡能踏入检察机关工作,心中便总有一份自豪感。
在成为书记员之前,我对书记员的认知就是“打字员”,每天就是打字、记录,但是参加工作以后,这样的认识就慢慢改变了。书记员的工作远远不止打字那么简单。收案、文书制作、换押告知、装订卷宗、陪同出庭、讯问等都是每天的工作,而最初印象中的打字、记录反而并不是工作中最重点的部分了。
庭审记录只是书记员多项工作职责中的一小部分,尽管不像检察官那样直接办理案件惩治犯罪,但书记员就像是一根线,虽不是主角却始终贯穿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收案时的文书制作、换押告知,到审查案件时的陪同讯问、笔录制作,再到开庭前的文书制作、送达,庭审时的笔录记录,最后到案件宣判后的卷宗装订等等。虽说做的都是辅助性的工作,但这些工作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疏忽,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公诉人的形象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公信力。
不知不觉我进入检察院工作已经一年多了,第一次走进看守所、第一次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第一次参与出庭公诉……这些场景都仿佛还发生在昨天。这一年多的工作琐碎繁杂,遇到过困难,也有过小小的委屈,但更多的是我从这份工作中感受到的乐趣和成就。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从接触的每个案件中,得到一些生活警醒,汲取生活经验;同时不断积累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这一年多的时间,让我蜕变,让我成长,也让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了张军检察长所说的“检察人员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师’”的真正含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用更加理性、更加专业的法律素养,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的答卷。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书记员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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